王冉

2021-07-13 11:27



个人简介

王冉,男,1981年2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2001年3月――2009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工作;2009年9月开始就职于律师事务所;2012年5月创办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冉律师具有长期司法工作经历。熟悉中国的司法程序,与各级行政和司法人员有着良好的沟通能力。在十余年司法工作期间,办理各种类型经济及刑事犯罪案件千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调查取证、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的实践经验。
非诉方面:王冉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担任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劳科贸有限公司、收玉容海科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为许多公司企业提供了项目融资、收购兼并和公司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内容涵盖了参加商务谈判、项目运作、企业内部治理、法律尽职调查、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等具体服务。由于王冉律师雷厉风行、特立独行的工作作风,加之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公司企业处理了大量涉及非诉和诉讼方面的法律事务,其严谨高效、求真务实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诉讼方面:王冉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通过律师工作从侦查阶段就获得取保候审的多达数十余人,通过律师工作达到缓刑和减轻处罚的案件数百件,民事案件胜诉率也高达90%以上。期间办理了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十亿元遗产纠纷的秘密等。
上述成功得益于十余年的司法实践经验,王冉律师对于许多重大疑难案例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式。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能够帮助客户把握大局,以娴熟的诉讼技巧和谈判能力化解尖锐矛盾,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部分成功案例:
1.朝阳法院李某某的敲诈勒索案,依法代理被害人,追回被害人损失40余万元。
2.石景山法院马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一审胜诉,二审调解,为原告追回100万元合伙利益。
3.丰台法院陈某医疗事故纠纷案,胜诉,认定被告医院过错,依法赔偿原告20余万元。
4.石景山法院马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马某最终获该罪名刑期最低档。
5.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某公司执行纠纷案,为原告追回长达数十年的未执行案件三百余万元。
6.海淀马某职务侵占案,搜集有利证据取保候审,最终公安机关撤案。
7.大兴法院韩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胜诉,并配合法院将涉诉房屋过户。
8.房山法院周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审败诉,后通过申诉,依法发回重审。
9.连云港市孔某某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涉案金额1000余万,经搜集有利证据取保候审,最终被判处缓刑。
10.朝阳法院焦某买卖合同案,一审、二审胜诉,配合执行机关追回全部损失,并在法制进行时进行报道。
11.房山法院常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经律师工作取保候审,最终判处缓刑。
12.昌平田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经现场勘查及通过搜索目击证人,最终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13.海淀法院段某工伤索赔,胜诉,被告某大型国企赔偿13万余元。
14.海淀法院李某某等强奸案,轰动全国。
15.丰台法院刘某某继承纠纷,最终原告获得大部分继承财产。
16.丰台法院代理20余人物业管理费纠纷案。
17.石景山法院某公司,依法配合法院保全诉讼标的1.2亿元。
18.西城法院赵某某受贿36万余元(法定刑十年以上),经律师工作核实具体数额,使被告人最终获刑6年。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电话咨询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QQ客服